月底整理病歷資料,手上管案量經過年前一波結案潮後目前僅剩72,大概是原來七八成而已,我倒希望個案少些,訪視才可以更多時間給個案,而不是趕場,甚麼都做不好做不到位。但這樣的邏輯思考與大老闆背道而馳,沒關係,慢慢增加,有緣分的個案自己會上門。護理工作本來就不應該想著賺大錢,是吧!
來說說下午心血來潮花一點點時間的統計…
目前收案最久的居家個案已管第17年,若每個月基本開銷以4萬左右計,一年大概需要50萬(最少估計,很難不超過),17年都不住院、沒意外、光是照顧日常,尿布配方看門診,談不上優質,就要850萬。
臥床照顧常態差不多至少4~7年間,這段歲月是個案與照顧者或該說整個家庭的抗戰期,每個人都很辛苦,不管是病痛折磨的個案,或體力透支的照顧者,或經濟支柱。
長照是大家未來都會踏上的路,時間長短而已,開始為自己打算,看看能存下多少下半生的「病本」😅
愈想愈恐怖……我要下班了~唉呦
根據主計總處所發佈的國情統計通報報告指出,2016年時平均一位台灣人「不健康之存活年數」約為8.8 年,比美國(10 年)、南韓(9.7 年)及日本(9.4 年)等國的人民不健康時間來得短,年數愈短對家庭照顧者負擔愈小。
我統計的4至7年是臥床有管路個案,純屬隨手資料,不是公開研究數字!大家看看就好了啦!